編者按:《就業促進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業促進法》是我國就業領域首部基本法,是基于中國國情,著力于解決中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問題,規范和指導走有中國特色就業促進道路的總綱,是中國就業工作由政策時代邁入法治時代的重要標志,是就業和培訓工作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的重要里程碑,它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成熟。
12月3日下午,學校在阜成路校區綜合樓三層報告廳舉辦法制宣傳報告會,特別邀請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周寶妹教授做了“學習就業促進法,服務學生就業”的專題報告。報告會由校黨委宣傳部部長刁晶輝主持。學生處及各院系有關負責人、大四學生和研究生代表約120人參加了學習。
報告會上,周寶妹教授在一個半小時里向與會人員闡釋了《就業促進法》的基本內容、頒布的意義及如何運用該法促進就業等三個大問題。她談到,《就業促進法》是一個民生之法,是一個和諧之法。它用解決民生之本的法律來規范就業,來促進就業。解決就業問題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責,對于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對于促進社會各階層的和諧都會起到重大的作用。
歸納起來,《就業促進法》明確地確立了就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確定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負有重要的職責;在這部法律里明確地樹立了一面旗幟——公平就業,反對就業歧視;這部法律為促進就業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體系,以保證就業形成長效機制,現有的政策、資金安排都能夠持續下去;《就業促進法》還為我們搞好就業服務、搞好就業援助,解決老百姓就業的一系列具體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周教授深入分析了當前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的嚴峻就業形勢,對畢業生的可能出路及在充分了解相關法律的前提下運用法律實現平等就業的路徑做了客觀的梳理和推介。
相關鏈接:本次專題報告會是學校為開展今年“12.4”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而安排的系列活動之一。2001年,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中宣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規定,將我國1982年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八個法制宣傳日,其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前七個法制宣傳日的主題分別是: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第二個法制宣傳日,“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第三個法制宣傳日,“依法治國,執政為民”;第四個法制宣傳日,“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第五個法制宣傳日,“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第六個法制宣傳日,“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第七個法制宣傳日,“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根據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開展2008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今年法制宣傳日要結合紀念改革開放30周年,大力宣傳國家和北京市民主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成功經驗和前進方向,宣傳我市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和成就,宣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舉措和成就,宣傳我市在立法、行政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等方面的重大發展,宣傳我市在提高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發展;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在廣大師生中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相一致觀念、公平正義觀念,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結合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將憲法學習宣傳作為宣傳重點,積極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積極開展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積極開展國家基本法律、重點和熱點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學校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了今年學校“12.4”法制宣傳日活動的計劃安排。根據學校活動計劃安排,11月15日—12月15日,學校正在開展以“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