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首屆全國財經類院校法學教育研討會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召開,我校法學院院長李仁玉教授應邀參加并在大會上作為第一發言人做了題為《發揮財經高校優勢,培養復合性實踐型法律人才》的報告,受到大會一致好評。
報告中,李仁玉教授從高等教育特別是法學教育所面臨的現狀入手,層層剖析,就財經類高等院校法律人才培養的定位和實踐型法律人才培養的措施作了深度闡述,指出:財經類高等院校法律人才培養應定位為復合性實踐型法律人才;要從師資建設、教材建設、課程建設、實踐平臺建設和學科基地建設、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建設等五個方面來培養實踐型法律人才。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參與世界經濟全球化無論是廣度還是深度都在不斷加深。與此同時,多層次、全方位的法律沖突也伴隨著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大量涌現。在這種時代背景下,社會對于既精通外語又熟悉國際經濟貿易知識,同時又嫻熟國內外法律的“三會”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全國財經類院校法學院歷史性地擔負起了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涉外高級法律工作者的艱巨任務,這對于全國財經類院校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各財經類院校加強在法學教育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
此次研討會得到全國財經類院校的大力支持,包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工商大學、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湖南商學院、江西財經大學、廣東商學院、首都經貿大學、山西財經大學等數所財經類院校相關負責人參加大會并發言,本次深入交流和探討對于進一步推進全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