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015年秋季學期第八次學生工作例會在良鄉校區召開。學校黨委副書記張德玉主持會議。會議聚焦學風建設,重點研究了對新生參與社團活動和社會工作進行管理和引導的舉措。
學生處處長呂素香、團委書記王海偉分別對近期開展的全校2015級新生參加社團及社會工作情況以及課余時間利用情況的調查結果進行了通報。統計數據顯示,相當一部分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及承擔社會工作的數量較多,對課余時間安排缺乏規劃,茫然、忙碌、低效率成為新生學習生活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針對本學院專項調查情況進行了匯報。對于學生處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社團管理及新生社會工作引導的意見》進行了討論、修改。
張德玉副書記指出,學生工作要聚焦學風建設,要以促進學生學習能力的提升為核心任務。對社團要實施分類管理,積極支持、大力發展學校藝術團;大力扶持、重點發展學術實踐類社團;教育引導文化、體育、公益類社團;規范管理其他興趣類社團。張德玉副書記要求新生擔任社會工作以不影響學習和身體鍛煉為原則,要有所選擇和限制,不能太多;各學院下一階段要通過班會等形式將學校要求傳達到新生中,做好教育和引導工作。
會后,學生處對《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社團管理及新生社會工作引導的意見》進行修訂。《意見》指出,學校對于社團管理堅持“服務、支持、管理”六字方針。社團活動應該安排在學生的課余時間,盡可能利用周末時間開展,避免與學校的教學活動發生沖突。除學術實踐類社團外,其他社團原則上不在周一、二、四晚上開展活動。任何社團活動不得占用學生上課時間,不得要求社團成員請假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團委提出申請審批。為了引導新生加強自我管理,將更多精力投入學習,順利度過從高中到大學的適應期,學校原則上要求新生第一學年只能參加1-2個社團,參加2個社團的要求至少有一個是學術實踐類社團。學生應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和學業情況參加社會工作。建議新生在大一期間承擔的班、團、學組織的社會工作原則上不超過2個。主要課程出現不及格的學生一學年內將不能再擔任學生干部(含社團干部)。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社團、甲級乙級社團的社團干部在綜合測評中附加分項目的社會工作中有加分,其他成員及普通社團成員一律不予加分。社團不得為招攬社員以加分等名義對新生進行宣傳。
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團總支書記及學生處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