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學者計劃實施辦法(試行)》(京政辦發〔2012〕57號)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薦2017年北京學者候選人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就我校推薦2017年北京學者候選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
(二)在北京市所屬單位中從事自然科學、工程科學技術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
(三)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別突出成就和較大發展潛力的人員可不受職稱和年齡限制,但不能超過60周歲(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北京市自然科學、工程科學技術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取得了重要科學發現、研究成果,具備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并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
二、推薦渠道和名額
(一)推薦渠道
北京學者候選人采取專家推薦和歸口推薦兩種,不受理個人申請。
1.專家推薦
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或北京學者計劃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每位專家最多推薦2人,獲得3名及以上專家推薦的可成為北京學者候選人。
2.歸口推薦
市教委為歸口推薦單位,將根據市屬高校推薦人選情況組成不少于9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初選委員會,對人選進行會議評審并無記名投票,獲得不少于三分之二贊成票的為北京學者候選人。
(二)推薦名額
2017年市教委歸口推薦候選人不超過10人,我校可推薦人選指標為1人。
三、申報和評審程序
(一)候選人按照要求填報材料。
(二)候選人所在單位審查附件材料的涉密情況。
(三)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學校學術委員會進行答辯評審,決定推薦人選。
四、報送材料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
1.《北京學者候選人推薦書(專家推薦用)》紙質版一式7份及電子版文件,或《北京學者候選人推薦書(歸口推薦用)》電子版文件;
2.《北京學者候選人基本情況表》及《北京學者候選人基本情況表(第一輪通信評審用)》紙質版一式7份及電子版文件;
3.《北京學者候選人基本情況表》附件材料掃描電子版1套,包括:
(1)附件1:候選人當前有效的中國國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2)附件2:獲獎證書復印件;
(3)附件3: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專利實施情況證明材料;
(4)附件4:10篇(冊)以內有代表性的論文、著作、研究技術報告、重要學術會議邀請報告的全文;
(5)附件5:主要論著目錄、重要引用和評價情況相關內容的復印件(注明出處,應為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評價);
4.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的《關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審查證明》紙質版一式1份及電子版文件;
5.《北京學者候選人推薦人選一覽表》紙質版一式1份及電子版文件。
(二)報送時間
1.請各單位于2017年2月13日將電子版材料發至人事處公郵,紙質版材料報送至人事處,逾期視為放棄報送。
2.學校將于2017年2月17日召開學術委員會會議,對候選人進行答辯評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楊旻
電 話:68984575
郵 箱:rsc@pub.btbu.edu.cn
地 點: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8室
人事處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