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提升學校師資隊伍的國際化水平,學校將選派一定數量的優秀骨干教師赴國外訪學,現將選派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條件
(一)基本條件應符合《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管理辦法(試行)》(北工商校發〔2017〕89號)的條件要求。
(二)一般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近3年教學、科研成果突出。
(三)身心健康。
(四)英語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能力和良好的專業英語溝通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托福成績80分(含)以上(2年內有效);
2.雅思成績5.5分(含)以上(2年內有效);
3.參加BFT高級考試成績合格(4年內有效);
4.參加北京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國外訪學外語考試成績80分(含)以上(4年內有效);
5.參加WSK考試成績合格(2年內有效);
6.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英語培訓并獲高級班結業證書。
(五)再次申請訪學的教師應符合《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管理辦法(試行)》(北工商校發〔2017〕89號)的相關管理規定。
二、選派程序
(一)個人申請。教師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申請表》。
(二)單位推薦。單位應認真組織推選,推薦人數最多不超過4人。
(三)學校遴選。學校根據教師自身條件、學校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擇優選派。
(四)簽訂協議。派出教師與學校簽訂國(境)外進修培訓協議。
三、訪學時間和選派名額
(一)訪學時間:6個月或12個月。
(二)選派名額:今年計劃派出18人(6個月8人,12個月10人)。
四、訪學國家
訪學國家原則上應選擇北美及歐洲等教育發達地區。訪學學校及導師由教師本人自行聯系。
五、訪學費用及待遇
按照《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管理辦法(試行)》(北工商校發〔2017〕89號)規定執行。
六、管理與考核
(一)訪學教師須按照學校人事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財務處的相關規定辦理出國手續。
(二)機票定好后,訪學教師須及時向學校人事處報告訪學啟程時間。
(三)訪學教師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自覺履行與學校簽訂的國(境)外進修培訓協議,按照訪學計劃積極參加教學科研活動,定期向人事處匯報學習和研究情況,訪學任務結束后,按期回國。
(四)訪學教師須在訪學結束回國后1周之內向學校人事處報到,回國后1個月之內向學校人事處提交訪學學校頒發的進修證書或證明信復印件、4000字以上的中文訪學總結、至少在C類期刊發表有關教學或科研方面的論文1篇、3張以上與訪學工作相關的電子版照片。
(五)訪學教師須在回國后3個月內,至少在學校或院系舉行一次學術講座,并將講座相關資料發給學校人事處備案。
(六)學校將綜合考評每位訪學教師的訪學成果,考評結果將作為本人年度考核結果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七、報名時間
請各單位于2019年3月29日前將《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申請表》、《2019年度北京工商大學教師赴國(境)外大學訪學進修匯總表》及英語成績證明原件(至報名截止日,證明需在有效期內)報學校人事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sc@pub.btbu.edu.cn。
聯 系 人:趙浩
聯系電話:68984422
地 點: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0室
附件:
2.2019年度北京工商大學教師赴國(境)外大學訪學進修匯總表
人事處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