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師生和居民們: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教委《通知》(京教勤﹝2019﹞25號)要求,進一步營造安定有序、整潔文明的校園環境,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預防、控制疾病傳播,整治校園內放狗、遛狗等不文明行為。遵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現就在校園內禁止養犬、遛狗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校園內為犬類禁養禁放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養犬、遛狗(包括寵物犬、烈性犬),禁止攜帶各類犬只進入校園。
2.教職工及家屬在校園內放養犬只、遛狗不聽勸阻的,保衛處、甘家口派出所、社區警務工作站將對犬只進行處理并給予校內通報。
3.對違反規定,在校園內養犬、遛狗者,任何人都有權批評、勸阻,并及時向校園110舉報(68984110)。
4.在校園內遛狗或放狗,對公民人身安全造成損害者,將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5.校園安保、物業人員要加強校門管理與校園巡查,對不聽規勸、屢禁不止的遛狗人員,直接報派出所、社區警務工作站處理(68311022)。
希望廣大師生員工及居民給予積極配合,杜絕校內養犬、遛狗現象和犬只傷人事件的發生,全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
特此通告
北京工商大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