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要求,現將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留學期限及留學目的地
1.選派類別:訪問學者。
2.留學期限:6個月。
3.留學目的地:原則上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二)選派名額
本年度我校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約人數為5人;各學院推薦人數不限。
二、選派原則
訪問學者重點依托教學研究、科學研究項目或研究課題進行選拔,其出國研修計劃應與在研項目或課題緊密結合。優先支持科研團隊的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及成員赴國外高水平大學強項學科或科研機構等進行課題研究與科研合作。
三、選拔條件
1. 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
2. 在校工作滿2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3. 優先選派本校特色、優勢專業的一線教師及在工作中勤奮敬業,踏實肯干,教學工作業績突出,精于學術的中青年骨干教師;
4. 已接受學校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校工作5年內不再安排此項目資助;
5. 語言水平等相關條件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有關規定;
6.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和《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
四、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包括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選拔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學院推薦,人事處初審,專家評審,學校審核,全校公示”的選拔和評審流程,按照“按需派遣,德才兼備,選優派優”的原則確定推薦人選。
(一)個人申請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條件及學校有關公派長期出國(境)研修管理規定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材料(附件1)。
(二)學院推薦
教師的出國申請需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 2)。學院將附件 1、附件2、推薦人選名單一覽表(附件3)提交至人事處。
(三)確定人選
學校組織項目專家組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評議結果通過校園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確定擬派出人選。
(四)報送留基委
學校將通過公示的推薦人選名單提交至留基委。推薦人選經過留基委審核錄取后獲得資助資格。
六、時間安排
1.8月28日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遞交相關申請材料;
2.8月31日前:所在單位審核材料后,將推薦人的申請材料提交至人事處;
3.9月1日-9月9日:人事處匯總推薦人申請材料,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會議評審,確定擬推薦人選名單后,網上公示學校正式推薦名單;
4.9月10日-9月20日:被推薦人登錄留學基金委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申請;
5.9月30日前:學校將推薦人員名單統一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6.11月底前:國家留學基金委完成錄取工作。
七、其他事項
1. 2023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
2.資助范圍包含全部學科,根據學科發展建設需要,優先支持重點學科和急需發展學科,兼顧其他學科,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選派。派出人員不應影響本單位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
3.申請人員在申請前應詳細了解公派訪學相關政策,出國前根據所在學院要求務必做好相關教學工作的交接和科研安排,以確保能按時派出。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北京工商大學教職工進修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留學基金委當年公布的《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人事處:李大為 68984575 13810137621
國際處:宋芳菲 68985587 18511968822
附件1:申請材料清單
附件2:基層單位推薦意見表
附件3:推薦人選名單一覽表
人事處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