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京宣發〔2008〕15號文件精神,教育系統評獎工作由市教委科研處負責,按教委安排,現將有關要求補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2005年7至2007年6月期間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含教材);教材須是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出版的成果,符合《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的,可參加評獎。各單位推薦的參評成果應嚴格按《條例》和《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執行。符合條件的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參評成果。合作研究成果一般應由第一作者申報,若第一作者不申報的應書面授權委托其他作者一人進行申報。同一成果不得多處申報。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再參評。
二、申報材料
(一)每項成果的申報均應填寫《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
申報表中“學科分類”項,準確填寫一級和二級學科,如哲學·中國哲學。“成果形式”項須明確填寫:專著、教材、工具書、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調研報告等。
(二)報送材料的要求
1.報送的研究成果:論文、調研報告應提交至少1份原件和2份復印件,其它成果均需提交2份原件。以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須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2000字左右中文內容提要。申報成果的社會效果和學術價值的評價,要出具證明材料,一式3份。每冊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2.《申報書》一式4份(均為原件),用A4紙打印并在左側裝訂(申報書中的單位推薦意見請如實、客觀的自擬)。申報成果的各種證明材料,按要求統一裝訂在《申報書》中。
3.文件下載:申報所需表格可從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站(www.bjskl.gov.cn) 或市教委網站(www.bjedu.gov.cn) 下載。
4.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加蓋院系章隨申報材料一并發送到:btbukyc@btbu.edu.cn,btbukyc@163.com
三、申報程序
(一)凡符合本屆評獎范圍條件、申報參評的研究成果,首先由作者填寫《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二)各院系依據附件4評選條例及評選注意問題對申報成果進行初評后,填寫《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教育系統)申報情況匯總表》;
(三)校學術委員會評審(時間周三
受理申報的時間截止到
報送地點:阜成路610室,聯系電話:81353913,聯系人:王葳
科學技術處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