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部分黨員交納“特殊黨費”的通知
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近日,市委組織部印發了《關于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部分黨員交納“特殊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組通[2008]36號),為貫徹落實好文件精神,現將交納“特殊黨費”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黨員自愿交納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特殊黨費”,可由學校黨委組織部代收后,按規定程序交上級黨組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收到“特殊黨費”后,請及時交黨委組織部。
1、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特殊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由學校黨委組織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組織部代轉。中央組織部收到款項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組織部《黨費收據》”,交由有關黨組織轉本人。
2、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下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特殊黨費”,學校黨委組織部出具黨費收據,代收后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匯至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再統一送交市委組織部。
二、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及時發現、總結在交納“特殊黨費”中涌現的感人事跡,形成信息報黨委組織部。
三、組織部聯系方式:良鄉校區行政樓409房間,電話81353215;阜成路校區綜合樓607房間,電話68984311,電子信箱zzb@pub.btbu.edu.cn。
黨委組織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