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盡快辦理2007及以前年度專項資金結算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與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自項目資金預算批復年度起兩年內必須完成項目任務與資金結算手續,否則財政將視同項目完成將結余資金予以收回,并在新的預算年度不再下撥。
請各項目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珍惜已經申請下來的項目資金,盡快完成預算項目任務,及時辦理2007及以前年度專項資金結算工作,同時加快2008年批復的專項資金支付進度,落實好學校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工作。
財務處
關于盡快辦理2007及以前年度專項資金結算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與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要求,自項目資金預算批復年度起兩年內必須完成項目任務與資金結算手續,否則財政將視同項目完成將結余資金予以收回,并在新的預算年度不再下撥。
請各項目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珍惜已經申請下來的項目資金,盡快完成預算項目任務,及時辦理2007及以前年度專項資金結算工作,同時加快2008年批復的專項資金支付進度,落實好學校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工作。
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