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院、系、部:
根據學校國際交流的需要,促進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我校將選派本科生赴國外自費留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編號:UCD1
接收學校:愛爾蘭國都柏林大學
1、學習專業:法學、商學(不含會計專業);
2、項目性質:3+1+1學士碩士聯合項目;
3、學習期限:兩學年(自2009年秋季起,1學年本科學習和另1學年碩士研究生學習);
4、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本科階段學習所獲得的學分;
5. 選派名額:共25名(法學5名,商科各專業共20名)。
6、推薦范圍:法學院、經濟學院、商學院;
7、選派條件:①06級本科生;
②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學生在學校無欠費;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③學習成績優良,英語成績優秀;通過雅思考試并獲得6.0分以上或托福成績80分以上;
④前三年各科成績平均分數在75分以上;且按照我校畢業要求在第四學年需修的課程不超過4門和學分不多于8個;
⑤報名該項目的學生都須參加和通過由都柏林大學統一組織的英語考試;
⑥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8、考試時間:英語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9、費用標準:下列與出國學習相關的費用由派出學生負擔。
①出國學習費2萬元。出國保證金1萬元,學生按期回國后保證金全額返還;
②愛爾蘭的學費;
③申請愛爾蘭國家簽證的所有費用,在愛爾蘭境內的費用,以及不可預期的其他因學生本人出國學習而發生的費用;
④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
10、畢 業:本科的最后一年在愛爾蘭國學習。完成四學年本科(前三年在BTBU、最后一年在UCD)的全部課程學習、實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修滿學分,成績合格者,北京工商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四年本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且于UCD的學習成績符合要求的,可申請UCD碩士學位學習、愛爾蘭都柏林大學將優先錄取為碩士研究生(按UCD碩士研究生的1年學制要求進行碩士研究生學習)。
11、項目特色:在UCD的第一學年學生可以選擇修讀在我校所讀專業必需的相關課程;成績合格的學生可以晉升到碩士層次學習,在總共五年的學習時間內可完成本科和碩士的學習。但第一年的國外學習任務重,對英語能力要求高,進入碩士階段學習是有條件的(即在工商大學的平均學習成績在75分以上和在 UCD的第一年學習成績符合要求)。
二、項目編號:UCD2
接收學校:愛爾蘭國都柏林大學
1、學習專業:會計專業;
2、項目性質:3+1+1學士碩士聯合項目;
3、學習期限:兩學年(自2009年秋季起,1學年本科學習,另1學年碩士研究生學習,碩士學習完成后,學生可獲得3學年的會計師事務所實習工作);
4、學 分:我校承認在對方院校本科階段學習所獲得的學分;
5. 選派名額:共10名(會計專業10名);
6、推薦范圍:商學院;
7、選派條件:①06級本科生;
②本人自愿,家庭經濟能力能夠承受,學生在學校無欠費;遵守學校的選派規定和要求;
③學習成績優秀,英語成績優秀;雅思考試6.0分以上或托福考試80分以上;并參加和通過學校和都柏林大學共同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④前三年各科成績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且按照我校畢業要求在第四學年需修的課程不超過4門和學分不多于8個;
⑤報名該項目的學生都須參加由都柏林大學組織的英語選拔考試;
⑥品學兼優,身體健康。
8、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9、費用標準:下列與出國學習相關的費用由派出學生負擔。
①出國學習費2萬元。出國保證金1萬元,學生按期回國后保證金全額返還;
②愛爾蘭的學費;
③申請愛爾蘭國家簽證的所有費用,在愛爾蘭境內的費用,以及不可預期的其他因學生本人出國學習而發生的費用;
④國際旅費,出國學習的保險費。
10、畢 業:本科的最后一年在愛爾蘭國學習。完成四學年本科(前三年在BTBU、最后一年在UCD)的全部課程學習、實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修滿學分,成績合格者,北京工商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四年本科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且于UCD的學習成績符合要求的,可申請UCD碩士學位學習、愛爾蘭都柏林大學將優先錄取為碩士研究生(按UCD碩士研究生的1年學制要求進行碩士研究生學習)。
四、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學生應于 09年5月19日前向所在院系部遞交“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學生要本著自愿的原則,根據自己家庭經濟情況提出申請。申請表可從學校外事辦公室網上下載。學生申請項目時,應提供相應的材料如課程成績單、由擔保人簽字的家庭經濟條件證明書。
2、院系部對學生申請逐一進行審查后,于 09年5月19日之前填寫“院系部推薦自費公派出國留學生名單匯總表”,并將匯總的電子表格發至外事辦公室:wb@btbu.edu.cn。同時將有關材料(包括有負責人簽章的“申請自費公派出國留學學生申請表”申請學生的課程成績單)一并交至教務處和外事辦公室各一份。
3、已通過本單位審查推薦的學生于 09年5月20日前與學校外事辦公室取得聯系(外事辦公室咨詢電話:68984669,68984774)。
5、學校審批。
四、注意事項
1、各院系部應指定專門的教師加強對派出學生的管理,與學生保持聯絡,全程指導學生出國和回國的學習。
2、各院系部要加強對出國學生的學籍和繳費的管理。
3、學生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成績、外語水平和家庭經濟狀況,慎重選擇。
4、鑒于今后學校的學生國際交流日益頻繁,希望有志出國留學的同學提前準備雅思或托福考試。
外事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財務處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