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教師赴境外學習培訓的通知
各院、系、部:
按照北京市教委對我校人才強校有關項目的安排計劃和經費支持,根據學校學科建設發展的需要,為提高教師的教學、科研水平,經學校研究,擬定于暑假期間組織第二批教師赴英國進行為期三周的學習培訓,現就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請各院、系、部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并對教師進行認真選拔。
二、本次赴境外學習的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本人是學科帶頭人、學科建設負責人或專業建設負責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
4、年齡在50周歲以下。
5、近三年(2007—2009)未參加公派出國。
三、本次學習培訓人員的選拔要向一線教師傾斜。
四、名額分配:
單 位 |
名 額 |
單 位 |
名 額 |
經濟學院 |
2 |
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
2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2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2 |
機械工程學院 |
2 |
外國語學院 |
3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 |
2 |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
1 |
商學院 |
2 |
|
|
總名額 |
18 |
五、請各院、系、部于6月1日12:00前將選拔的教師名單報人事處(阜成路校區聯系人:徐中英,電話:68987835;良鄉校區聯系人:史玉堂,電話:81353220)。
人事處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