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和管理工作;熱愛學生;具有團隊精神、敬業精神和責任意識。
(二)全日制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畢業時必須獲得碩士學位。
(三)本科原則上要求畢業于“211工程”大學。
(四)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26周歲。
(五)京內生源(具有北京市戶口)或留學歸國人員優先。
(六)輔導員和學生處工作人員要求是黨員,擔任過學生干部的優先。
三、招聘計劃
詳見《北京工商大學2010年非教師崗位人才招聘計劃》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招聘計劃,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可通過發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具體地址見聯系方式。所有應聘材料在郵件中必須注明應聘部門和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28日。
(二)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收到應聘人員的自薦材料后,會同相關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通過在學校網站公布、打電話等方式通知本人參加面試。如未接到面試通知的應聘者請關注其他單位招聘信息。
(三)考查
1.面試
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結合應聘崗位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提出相關問題。
2.確定人選
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經面試初選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察和研究,確定最終擬聘人選。
(四)體檢
由學校指定體檢醫院對擬聘人員進行體檢,具體按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相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方能進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
通過考核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學校人事處與受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五、聘用及待遇
(一)試用期制度
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薪酬。
六、面試時間與地點安排
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接到面試通知的人員請準時參加。如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錄用資格。
七、聯系方式
學校人事處聯系電話:010-81353221,010-68987835
聯系人:楊立功
簡歷投遞郵箱:renshichu@btbu.edu.cn(注:請以附件方式發送簡歷,由于郵箱空間有限,請將簡歷控制在2M以內,郵件主題中請注明姓名、應聘的具體部門及職位)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郵編:100048
點擊下載:北京工商大學2010年非教師崗位人才招聘計劃.doc
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