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明節”放假的通知安排,學校定于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農歷清明當日)為法定節假日,停課一天。
請各單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
特此通知
學校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