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與北京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2011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期限截止到2012年6月底,財務處將從6月15日起對2011年度的項目視其完成進度陸續予以結賬,并與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進行數據核對。為了保證財政專項資金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決定 2011年度財政專項資金的現金報銷期限截止到6月21日,支票使用期限截止到6月25日,請大家按照以上時間安排處理好有關事宜。
財務處
2012年6月13日
(擬稿:劉長泉 審核:陳軻 編輯:李楊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