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京教人〔2012〕14號、京教人〔2012〕15號文件及京教函〔2012〕490號、京教函〔2012〕491號、京教函〔2012〕492號通知精神,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決定開展2012年北京市屬高校長城學者、青年拔尖人才、創新團隊推選工作,現就我校推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計劃范圍
本次可開展申報的計劃為:(1)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2)長城學者培養計劃;(3)特聘教授計劃;(4)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5)創新團隊建設提升計劃。
二、學校申報數額
(一)長城學者:2-3名。
(二)創新團隊:1-2個。
(三)青年拔尖人才:15名。各學院(部)根據專任教師數的20:1的比例限額申報,黨政機關和教輔部門可根據條件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者應為我校在職在崗教職工,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
(二)申報者必須符合京教人〔2012〕14號、京教人〔2012〕15號文件(見附件1、2)中規定的申報條件;
(三)每個申報者限報一項;
(四)創新團隊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并簽字,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五)入選“人才強教”計劃、“人才強教深化計劃”各類人才,凡資助期滿且考核合格者,可以申報;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
1.根據教委不重復資助的精神,已獲得過人才強教計劃資助(含人才強教計劃和人才強教深化計劃)但還沒有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未結題名單見附件8);
2.其所獲得人才強教計劃資助項目已結題但結題評審驗收不合格者;
3.學術道德不端正者。
四、申報程序
(一)以單位集中申報,在職能部門任職的“雙肩挑”教師按照學科專業歸口管理的原則,從學科專業所在院(部)申報。
(二)申報者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申請表》(見附件3、4、5)。
(三)各單位對申報者的材料認真審核和遴選,將擬推薦人選的申報表及其他材料進行匯總后報送人事處,青年拔尖人才需排序并經院長(主任)簽字(見附件6)。
(四)人事處將各單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復核、匯總,經學校評審后公示。
(五)公示結束且無異議后,學校審定最終上報人員名單,由人事處統一報送北京市教委。
五、材料說明
(一)創新團隊及長城學者《申請表》原件一式六份,青年拔尖人才《申請表》原件一式三份;申報長城學者及青年拔尖人才另提交申報人事跡材料一份,字數分別在3000字和2000字左右;申報創新團隊另提交推薦報告一份。與紙質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本一份。
(二)申請表以word文檔格式如實填寫各項,所屬一級學科名稱及代碼請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填寫。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詞第一次出現時,要寫清全稱和縮寫,再次出現時可使用縮寫。如無特殊說明,申請表各欄不夠填寫時,可自行加頁。
(三)所有材料一律要求用計算機填寫(簽名除外),用A4紙打印并左側裝訂。
(四)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沒有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旦查實立即取消申報資格并予以處理。
(五)每個申報者須將材料放裝置于檔案袋中,并在紙袋上標明申報者姓名、計劃類別和所在學科。格式見附件7。
(六)所有申報材料務必于
六、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所屬人員學習文件精神,精心組織遴選工作,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申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申報質量。
(二)推選工作堅持民主推薦、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推選條件推薦。“可申報名額”為最多名額,各單位不得突破所分配的名額。
(三)各單位如有已達成初步意向的高層次人才及特聘教授也可將材料同時上報。
附件: 《推選2012年北京市長城學者、青年拔尖人才、創新團隊工作相關附件》
2012年9月13日
(擬稿:張麗麗 審核:張曉堂 編輯:李楊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