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實效,結合學校實際,現就學校各類會議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1.會議范圍界定。本通知所指的會議為:決策部署傳達類、工作安排部署類、跨部門議事協調類會議,不包括上級要求召開的會議、學院教學學術研討及師生座談會、校領導分管領域內部工作會議、學校緊急會議以及破解學校發展痛點難點問題的專題研討會。
2.總體排會原則。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學校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學校層面跨部門的全校性會議、學校層面的培訓類會議、學院層面的全院大會,原則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開。校領導召集的跨部門會議,原則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開。學校辦公室加強會議統籌,工作內容和參會人員有交叉的不同會議應合并召開。周二學校部署的工作,二級單位原則上在當天進行傳達部署。
3.精簡會議要求。校內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會議,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提倡合并開會,開短會,力戒空話、套話,堅決防止同一事項議而不決、反復開會。凡已確定召開時間的會議,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作臨時調整。會議召開前,會議召集部門要與參會部門一對一溝通,充分醞釀上會事項,把協調工作前置。會議召開時,與會部門不泛泛部署工作和討論細節內容,提高會議效率。
4.創新會議形式。能以電文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另行召開會議。鼓勵召開線上視頻會議,但要防止“云上”形式主義。鼓勵召開現場會,把會議開到一線。
5.控制會議時長和規模。校領導召集分管業務或聯系單位組織的會議活動,原則上控制在1小時以內。二級單位層面的會議原則控制在1小時以內。嚴格控制會議規模,能縮小范圍召開的會議不隨意擴大規模,嚴格控制與會人員數量。
6.強化督辦落實。學校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通知精神,精簡會議數量,切實改進會風,以良好的會風營造干事創業氛圍。學校將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對會風問題突出,群眾反應強烈的單位問責,并將改進會風納入干部考核和巡察范圍。
學校辦公室、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綜合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