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北京市屬高等學校創新團隊建設與教師職業發展計劃實施意見》精神,北京市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2014年計劃選派60人赴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日本、韓國、荷蘭、奧地利等國家訪學研修,其中6個月訪學項目選派30人,12個月訪學項目選派30人。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學校計劃選派教師參加6個月訪學項目。現就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身心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遵紀守法,為人師表;組織觀念強,顧全大局;有學成回國為祖國教育事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北京市屬高校正式教學科研人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工作成績突出,具有培養和發展潛力;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職稱申請人員須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藝術、體育類等專業的優秀人才和特殊人才,經所在單位推薦,可適當放寬條件。
(四)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及發展動態;擔任主干課程講授任務;曾獨立主持省部級課題研究項目或參與過國家級課題研究項目,取得較好成果;是選派學校學科帶頭人、學科帶頭人后備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師。
(五)赴英語類國家(包括德國、荷蘭、奧地利等)的訪問學者,須英語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能力和良好的專業英語溝通能力;赴韓國、日本等國家的訪問學者,一般應具有相應國家的語言溝通能力。
(六)學校曾經公派出國人員欲申請此項目請參照《北京工商大學關于出國(境)人員管理工作規定》(校人字[2009] 10號)執行。
二、培訓費用
(一)具體費用承擔方式及資助標準:教師本人需支付培訓費10000元和簽證手續費,其它費用由北京市高師中心統一支付。
(二)因訪學教師個人或所在學校原因未能辦理好簽證的;2011年高校發展基地優秀學員由于個人或學校原因自愿放棄指標的,該名額自動作廢。已經入選的訪問學者如中途退出,因為外語考試、語言和文化培訓、國外聯系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皆由本人承擔(占總費用的10-20%)。
三、派遣學校和訪學時間
(一)派遣學校
擬接受訪問學者的學校詳細情況見附件1。
訪問學者也可聯系與本校或本專業有合作關系的國外知名大學訪問,但須在申報志愿時以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申請院校、指導導師的具體情況、申請原因及擬定出訪時間等,經所在學校同意,由高師中心核準后方可執行。
(二)訪學時間安排
計劃派出時間:從2014年9月開始;1個月國內語言培訓(具體日期另行通知),6個月國外訪學研修。
四、管理與考核
(一)訪問學者出國前須簽訂《公派國外訪問學者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訪學期間,訪問學者的管理由派出學校、高師中心和訪學學校共同負責。訪學人員應自覺履行協議書條款和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訪學計劃積極參加教學科研活動,按規定向高師中心和所在學校人事處匯報學習和研究情況,按期回國。
(二)訪問學者出國前必須按照規定向高師中心繳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保證金(6個月為人民幣2萬元,12個月為人民幣4萬元)。
(三)回國后1個月內,訪問學者須向所在學校人事處提交國外訪學學校頒發的進修證書或證明信復印件,《北京市高等學校國外訪問學者研修情況報告表》原件,3000字以上的中文訪學總結和至少一篇5000-8000字的教學或科研論文,3張以上與訪學工作相關的電子版照片,因公護照中有關訪學期間出入境紀錄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待學校人事處審核無誤后提交給高師中心備案。
(四)回國后3個月內,訪問學者至少在學校和院系各舉行一次學術講座,并將講座相關資料發給高師中心備案。
(五)回國后1年內須在國內外期刊公開發表一篇與訪學研究計劃相關的專業學術論文,并注明得到該項目的資助。
(六)高師中心和所在學校將綜合考評每位訪問學者的訪學成果,考評結果作為以后派遣高級國外訪問學者項目、資助訪問學者與導師深入合作計劃等項目的依據。
五、考試安排
高師中心組織符合條件的推薦人參加外語水平測試。
考試時間:2013年 12月7日(9:00開始)。
上午:聽力、閱讀、寫作;下午:口語(口語考試時間見準考證安排)
考試內容:外語水平考試(聽說讀寫)。
準考證領取:考試當天7:30-8:30憑本人身份證在首都師范大學北一區(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3號)文科樓315領取(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預計于2013年12月底在高師中心網站公布(http://gaoshi.cnu.edu.cn/)。
六、推薦報名
(一)各單位根據教師培養計劃、學科布局及發展需要,采取教師自愿申請、院(部)推薦的方式申報。
(二)申請人須填寫《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可在人事處網頁“資料下載”下載)和《北京市屬高等學校一般國外訪問學者推薦表》。
(三)申請人所在院(部)匯總推薦人選信息,并填寫《2014年一般國外訪問學者集體報名匯總表》,連同申請人填寫的《北京工商大學教師進修申請表》、《北京市屬高等學校一般國外訪問學者推薦表》(一式一份)及一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照片背面請用圓珠筆寫清姓名)、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于11月13日以前交學校人事處(阜成路校區314室),匯總表電子版發至rsc@pub.btbu.edu.cn。
聯系人:張麗麗 電話:68984575
附件:
人事處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