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科委《關于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2015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校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學校向北京市科委擇優推薦1名(已入選中組部“萬人計劃”和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的人員不在推薦范圍)。
二、申報方式
教師自愿申請,各單位推薦,報學校人事處。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并得到廣泛認可。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率領的創新團隊,結構合理、成績顯著,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3.申報人為海外引進人才的,應已與用人單位簽署工作協議并全職工作兩年以上(2012年5月以前回國)。
(二)申報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申報人從事應用基礎研究的,應工作在科研一線,已取得高水平的創新成果,科研水平同行公認,具有較好的創新發展潛力。近5年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或正在承擔省部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
申報人從事應用開發研究的,應工作在科研一線,在首都重大科技攻關中取得了重要創新成果,在重點工程建設中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研發水平同行公認,具有較好的創新發展潛力。近5年作為第一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建設項目的研發任務。
四、申報材料
請申報人將《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表》、《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申報信息表》以及附件材料復印件用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裝訂,一式2份,于2014年6月10日前報送至人事處,電子版與紙質版內容需一致,電子版材料(申報表的WORD格式一份,申報表和附件材料的PDF格式【要求簽章齊全,統一做成一個PDF文件】一份,申報信息表)發送至人事處郵箱。
附件材料要求有目錄并統一標明頁碼,具體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的任務書或合同的關鍵頁(含項目名稱、來源、經費、本人角色)的復印件。
3.發表論文的期刊封面、目錄和文章首頁復印件,著作封皮及目錄的復印件。請在本人姓名處做標注。
4.專利證書復印件。
5.所獲獎勵證書、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6.研發成果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7.海外歸國引進人才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工作協議。
8.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
聯系人:張艷娥
電 話:68984575
辦公地點:阜成路校區綜合樓314室
郵箱:rsc@pub.btbu.edu.cn
附件:
人事處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