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學校黨校定于2015年3月至4月舉辦春季學期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為做好培訓工作,根據相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學員條件
各基層單位黨組織推薦的培訓班學員(含教工及學生學員)均須是已列入本單位2015年度發展黨員計劃、擬于2014—2015學年第二學期發展的黨員發展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已被基層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以支部討論通過并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的時間為準)滿一年以上,并已履行組織手續被確定為發展對象者。
2、已取得校級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結業證書(有效期為4年)者。
二、推薦原則與注意事項
1、各單位推薦的本期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名額,應按照指導數推薦(具體見表1)。
2、各單位推薦學員時,應嚴格按照發展黨員工作計劃中所列名單開展推薦。未列入2015年度發展計劃和未經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一般不予考慮。原則上二、三年級本科生中新發展黨員人數占該年度新發展本科生黨員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應注意所推薦的本科生與研究生比例。
3、請各單位于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學校黨校2015年春季學生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推薦表》(表2)、《學校黨校2015年春季教工黨員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推薦表》(表3)、《北京工商大學黨校輔導員推薦表》(表4)書面文本及電子文本報送學校黨校辦公室(zzb@pub.btbu.edu.cn)。
三、黨校輔導員推薦條件與程序
1、黨校輔導員基本條件為中共正式黨員,原則上應為黨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可以由教工黨員擔任,也可以由學生黨員擔任;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能力;有工作熱情,責任心強;熟悉黨校學員的情況;能夠配合完成各項工作。
2、黨校輔導員由學校黨校聘任,每個學院推薦1-2名黨校輔導員(兩個校區分別推薦),負責本學院學員的培訓管理工作,將具體詳細信息推薦至學校黨校。
3、我校黨校輔導員任期一年,原則上2014年秋季學期聘任的黨校輔導員可繼續擔任。
四、培訓時間
培訓期自2015年3月中旬起,計劃分別在良鄉校區和阜成路校區各舉辦一期集中培訓。
集中培訓擬安排在周三下午、周五晚和周六。培訓的總學時為26學時。
五、培訓要求
1、學習方式采取集中授課、討論及實踐等活動相結合的形式;培訓成績以考勤情況、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作為考核指標,培訓考核成績作為發展對象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參加培訓的學員必須保證學習時間,培訓實行現場簽到,不得隨意遲到或早退,無故缺課一次或病事假缺課累計兩次者,取消結業資格。請學院黨總支向學員明確黨課學習的紀律要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學員,必須持有負責人簽字并蓋有學院黨總支公章的假條提前到黨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
3、請機關黨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
附件:
注:請嚴格按照表格樣例格式填寫。
黨委組織部
黨 校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