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各類收費管理,依據《北京工商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北工商校發[2015]11號),學校決定對各單位的收費項目實施立項審批。請各單位仔細梳理本單位業務所涉及的收費項目,認真填寫《北京工商大學收費項目立項審批單》(見附件),經分管本單位校領導簽署意見后,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17:00之前,將紙質版報財務處(綜合樓220房間)。財務處將匯總各單位上報的收費項目,經學校收費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后,報校長辦公會審批執行。對未履行此次報批手續的收費項目,學校不予以立項,也不允許各單位收取。
北京工商大學收費管理領導小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