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工作,完善動火作業線上報備機制,現將學校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明確如下:
一、審批報備流程
校園施工動火作業共分為四步:第一步線下申報,第二步施工現場安裝煙感及視頻監控設備,第三步線上報備,第四步現場檢查確認。
(一)施工單位下載填寫《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各相關部門按流程審批把關
1.表格下載。施工單位在學校保衛處網站“服務指南—動火證辦理”專區下載《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2024版)。
2.信息填寫。施工單位按表格要求逐項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動火人必須為現場負責具體施工的持證人員,看火人為動火現場的管理人員。
3.建設單位審核簽字。校內建設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內信息進行審核,并由負責現場工程項目的領導簽字。
4.監理單位審核簽字。有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內信息進行審核,并由監理簽字。
5.辦理備案。施工單位負責人持《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和動火人員特殊工種類別證件原件到保衛處防火安全科辦理。防火安全科對《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進行逐項審核,符合要求的給與簽字辦理并按消防要求提示有關注意事項。
(二)安裝煙感及監控設備
施工區域按規定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器(室外露天區域可不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報警和監測信號同步到校內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手機上。
(三)施工單位利用微信“京通”小程序登錄企安安進行線上“動火作業報備”
登陸企安安動火作業報備模塊,在動火前做好“三填”,即在動火前填寫工程地理信息、動火時間點位信息和動火人、看火人信息;上傳“三證”,即在動火前上傳施工許可證、動火證、人員特種作業證;進行“三照”, 即在動火前拍攝上傳動火人、看火人手持特種作業證、動火證合影照片;在動火中拍攝上傳動火期間現場環境整體照片;在動火后拍攝上傳動火結束后現場整體環境照。
(四)動火前現場檢查確認
施工單位攜帶未簽字的《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以及線上“動火作業報備”完成的紙質截圖交防火安全科,動火前由防火安全科安排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節假日期間由保衛處值班干部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符合動火條件的,由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簽字,簽字完成后《施工現場動火申請表》確認生效,方可動火。
二、工作要求
按照“誰申請、誰負責”的原則,各動火作業申報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一)在辦理完線下手續后施工單位必須進行線上報備手續,待線上報備審批通過后,方可按照要求,在審批時限內按操作規程開展相關工作。
(二)如不在線上完成報備手續,保衛處及上級應急管理部門一旦查實,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動火單位自負。
(三)作業現場需配備滅火器材,作業人員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動火前清除10米內易燃易爆物品。
(四)動火作業現場如遇無法清除的障礙物,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五)動火作業結束后必須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
以上動火作業申報、審批制度自2024年4月17日起執行,原有辦理流程廢止。
北京工商大學保衛處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