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員交流計劃”是在中法高級別人文交流機制框架下,由中國科技部與法國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及法國歐洲和外交部根據2017年簽署的意向聲明共同實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項目,旨在促進兩國青年科研人員和科研機構間的交流合作,實施以來已支持近百名中法青年科研人員開展交流互訪。根據《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員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國科外便〔2023〕50號)和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要求(以下簡稱“中法杰青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博士學位;
3.具有相當于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單位從事科研工作;
6.具備良好的英語或法語語言溝通能力;
7.可保證2024年內完成赴法開展6-8周科研交流活動;
8.承諾在法國交流期間遵守當地法律,尊重當地習俗;
9.優先支持未獲過本計劃資助的候選人。
二、申報領域
2024年度本計劃優先領域為衛生健康、農業、人工智能、先進材料、環境(包括氣候變化)、空間、粒子物理。
三、資助方式
1.2024年度全國范圍內擬資助18名科研人員赴法開展科技交流活動,資助額度為每人8萬元人民幣,用于支付入選人員赴法交流所需國際旅費、食宿等相關費用。
2.資助經費分兩次撥付。兩次撥付資助經費前,派出單位均需提供與撥付經費等額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正式發票,執行管理機構在收到后以銀行轉賬方式撥付資助經費。
3.資助經費可用于購買在法交流期間保險,入選人員須在行前將已辦理保險證明(至少包含醫療保險和人身險)發送至執行管理機構。
4.資助經費應全部用于入選人員短期交流,派出單位不得截留經費。
四、提交材料
1.申報書(附件2);
2.匯總表(附件3);
3.申報人自行聯系法國科研機構或高校作為其在法工作單位,并獲取該單位的工作同意書(附件4),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書掃描件須同時發送至法國駐華使館郵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證、博士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在職證明;
6.其他證明材料(例如語言等級證書復印件等)。
五、申請流程
請項目申請人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11:00前將經學院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簽名的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阜成路東區科教樓103,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到郵箱wb@pub.btbu.edu.cn。
六、聯系方式
國際處聯系人:宋芳菲
聯系電話:68985587
附件1: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員交流計劃”征集指南2
附件4: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員交流計劃”工作同意書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6月7日